来源:本站 日期:2023-05-19 09:00 阅读量:1077
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其“项目保障用车采购”以竞价采购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保障用车采购
2.项目编号:BZ00800000031
3.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5.56万元。费用包括车辆、运输、税费等合同履行过程的全部费用(不包含车辆购置税、上户费用和各种车辆保险费用)。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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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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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保障用车 |
12.78万元 |
2辆 |
(二)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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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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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类型 |
中型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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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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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颜色 |
可可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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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能源类型 |
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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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保标准 |
国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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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大功率(kw)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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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最大扭矩(n.m)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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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动机 |
L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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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变速箱 |
8挡自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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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信部综合油耗(L/100km)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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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长度(mm) |
5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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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宽度(mm) |
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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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度(mm) |
1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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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轴距(mm) |
3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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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车门数(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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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座位数(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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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整备质量(kg) |
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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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货箱尺寸(mm) |
1760* 152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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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发动机型号 |
GW4D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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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排量(mL) |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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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排量(L)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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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进气形式 |
涡轮增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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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气缸排列形式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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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气缸数(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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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每缸气门数(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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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压缩比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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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配气机构 |
DOH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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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最大马力(Ps)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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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最大功率(kW)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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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最大功率转速(rpm) |
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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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最大扭矩(N.m)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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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最大扭矩转速(rpm) |
150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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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驱动方式 |
前置四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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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前悬架类型 |
双叉臂式独立悬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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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后悬架类型 |
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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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助力类型 |
液压助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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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车体结构 |
非承载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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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前、后制动器类型 |
通风盘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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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前轮胎规格 |
245/70 R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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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后轮胎规格 |
245/70 R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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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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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胎压监测功能 |
胎压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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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安全带未系提醒 |
主驾驶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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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驾驶辅助影像 |
倒车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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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巡航系统 |
定速巡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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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钥匙类型 |
遥控钥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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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无钥匙进入功能 |
前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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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方向盘材质 |
塑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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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方向盘位置调节 |
手动上下+前后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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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行车电脑显示屏幕 |
彩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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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座椅材质 |
仿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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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主座椅调节方式 |
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高低调节(2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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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副座椅调节方式 |
前后调节/靠背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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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中控彩色屏幕 |
触控液晶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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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卫星导航系统 |
标准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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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蓝牙/车载电话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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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多媒体/充电接口 |
U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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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扬声器数量 |
4喇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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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近光灯光源 |
S卤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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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远光灯光源 |
S卤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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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车前雾灯 |
S卤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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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外后视镜功能 |
电动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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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内后视镜功能 |
手动防眩目 |
(二)技术服务要求
车辆质量技术标准、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和上户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相关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车辆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4.交货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全新的货物 (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交付时,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车辆的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随车工具等资料,并提供车辆上牌所需的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资料。
5.售后服务:
(1)质保期:车辆整车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采购人遇到使用技术问题、车辆及相关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售后服务网点: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所提供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4)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能正常上户。
(2)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代扣代缴车辆购置税业务及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上户工作。
(四)履约验收
1.按照采购合同及供应商投标技术文件、随车清单等逐一验收。
2.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三、成交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1.本次竞价公告在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gzgl.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tfygcgfw.com/)上发布,在采购公告期内,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由采购人审核报名资料,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邮件通知各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注册,并按通知中规定事项、时间进行报价。
2.公告期限: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17时00分。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含2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本项目在竞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减价幅度为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在规定报价时间内最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具体报价时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三)发出成交通知书
确定供应商后,在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gzgl.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告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8.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意向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中型皮卡生产厂家品牌授权经营相关证明材料。
注:
1.上述内容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单独提供,也可在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进行承诺。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到期日17:00前,意向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与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531006093@qq.com。特别提示: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交纳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
2.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银行账号:2001 1100 0000 0845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六、竞价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竞价公告发布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
(二)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采购人及供应商均签章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划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未确定为供应商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在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报价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报价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0.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报价公正性的行为;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后,将剩余部分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由采购人负责保证金处置。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由供应商承担,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划。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86930387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7-5799203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报价承诺函、投标函(1).docx
附件2:合同草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