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日期:2022-04-02 09:00 阅读量:831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军粮供应站(采购人)委托,拟对其“厢式货车采购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公开征集厢式货车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TJJ20220002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军粮供应站厢式货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巴中市军粮供应站
4.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5万元,预算金额包括车辆费用、税费、运输、调试等费用,不含车辆上户、车购税费、保险费用。
3.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采购标的:厢式货车1辆。
2.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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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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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身颜色:银色金属漆 2. 外形尺寸(长宽高):≥5970×2200×3170(mm); 3. 货厢尺寸(长宽高):3800×2100×2100(mm); 4. 总质量:≥4495(Kg); 5. 载质量利用系数:≥0.65; 6. 整备质量:≥2600(Kg); 7. 额定载质量:≥1765(Kg); 8. 具备防抱死系统; 9. 座位数:3座; 10. 接近角/离去角:≥20/1623/16(°); 11. 前悬/后悬:≥1090/1545(mm); 12. 轴荷:≥1900/2390; 13. 轴距:≥3360(mm); 14. 轴数:2; 15. 最高车速:100(km/h); 16. 轮胎数:6; 17. 轮胎规格:7.00R16LT; 18. 前轮距:≥1565; 19. 后轮距:≥1508; 20. 轮毂:≥5.5×16英寸铝合金轮毂 21. 制动系统:前后鼓式气压制动 22. 燃料种类:柴油; 23. 20.油箱容积:≥80L 24. 排量(ml):≥2999; 25. 发动机排量:≥2.499(ml) 26. 发动机功率(kw):4F25TC欧康发动机,≥125/170; 27. 最大爬坡度:≥50% 28. 悬挂系统(前/后):前后钢板弹簧悬架 29. 底盘排放标准:国六; 30. 安全配置:具备主驾安全气囊、 ABS、气刹、倒车影像; 31. 高栏可拆卸。 配置:(1)排半驾驶室厢车,驾驶宽度2060mm电动门窗升降、中控锁,矮导流罩(无后缺口),无导流板,7寸MP5+倒车影像+蓝牙功能+导航,铝合金轮辋,机械减震驾驶员座椅,右双门厢式花纹底板高强厢,安全带高度调节驾驶席安全带高度可调、副驾驶席不可调,靠背分体式,无减振副驾驶座椅。 (2)电调调整前大灯带动力转向电调调整前大灯储气筒材质为铝合金储气筒,后处理技术DOC+DPF+SCR(国Ⅵ),离合器φ310mm膜片弹簧离合器,驻车制动型式断气制动,座椅面料织物座椅,ABS型式(防抱死系统)ABS(4S4M),海拔高度3000m左右。 (3)油门踏板控制型式为电子式油门踏板,中央座椅安全带两点式中央席安全带,驱动桥类型4.5t,295单级减速驱动桥,冲焊。 (4)蓄电池型式、数量及规格免维护蓄电池,1个,100A·h。 (5)车架结构型式860/800mm高180mm,宽65mm,厚4.5mm车架,外后视镜型式电动调节,电加热除霜外后视镜。 (6)转向器型式循环球式转向器,蹄片磨损报警有蹄片磨损报警,忘拔钥匙警报装置有忘拔钥匙警报。 (7)具备冷暖一体,电动空调;方向助力。 |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于巴中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室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金,交货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在6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产生的费用及标的物运抵采购方生产现场所需一切费用。
5.售后服务:
(1)供应商在满足本公告要求情况下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应包括: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
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所提供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2)车辆及相关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电话后,需在6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提供处置解决方案;
(3)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6.其他要求:
(1)交货车辆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能正常上户。
(3)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代扣代缴车辆购置税业务及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上户工作。
(4)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车辆费用、税费、运输、调试等费用,不含车辆上户、车购税费、保险费用。
(5)成交供应商需按成交价开具购车发票,且发票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不得使用其他车行或车辆经销商开具的发票。
(三)履约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价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承诺及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竞价公告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成交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1.本次竞价公告在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上发布,在采购公告期内,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由采购人审核竞价响应文件,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各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注册,并按通知中规定时间进行报价。
2.公告期限:2022年4月2日9时00分至2022年4月7日17时00分。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含2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在竞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减价幅度为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在规定报价时间内最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具体报价时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三)发出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公告结果,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8.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意向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厢式货车生产厂家品牌授权经营相关证明材料。
注:
1.上述内容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单独提供,也可在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进行承诺。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到期日17:00前,意向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与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531006093@qq.com。特别提示: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交纳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758 0013 2000 0017 68
注:1.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2.本项目第一次挂网采购后流标,已交纳竞价保证金且未申请退回的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时,无需再次交纳竞价保证金。
七、竞价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竞价公告发布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
(二)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均签章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划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并将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未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巴中市军粮供应站)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在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报价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报价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0.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报价公正性的行为;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在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后,将剩余部分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由采购人负责保证金处置。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划。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军粮供应站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056491063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27-5799203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龙泉名都饭店A3栋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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