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日期:2022-03-30 08:30 阅读量:840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通江县力迅交投运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其“新场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TJJ2022000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场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项目
3.采购人:通江县力迅交投运业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有资金6万元。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6万元,预算金额包括设备、充电桩安装、电缆敷设、停车位修整、停车场雨棚搭建、消防器材安装、停车限位器设备及安装等合同履行过程的全部费用。
3.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采购标的:7kW带屏款落地式充电桩3台及附属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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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要求详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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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7kW带屏款落地式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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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尺寸 |
280 mmx280 mmxl48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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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4.0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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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方式 |
立柱式;壁挂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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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指标 |
额定功率:7kW:输入电压:AC 220V120%;输入模式:单相三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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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频率:45 Hz〜55 Hz;输出电压范围选择:AC 220V±20%; 输出电流范围选择:0A〜3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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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IP55;材质:PC合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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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2.项目实施地点:通江县新场镇。
3.质保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于通江县力迅交投运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年后支付,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计利息。
5.售后服务:
(1)供应商在满足本公告要求情况下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应包括: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
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所提供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2)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电话后,需在6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提供处置解决方案;
(3)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6.其他要求:
(1)交货设备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充电桩安装、电缆敷设、停车位修整、停车场雨棚搭建、消防器材安装、停车限位器设备及安装等费用。
(三)履约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价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承诺及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竞价公告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成交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1.本次竞价公告在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上发布,在采购公告期内,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由采购人审核竞价响应文件,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各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注册,并按通知中规定时间进行报价。
2.公告期限:2022年3月30日9时00分至2022年4月1日17时00分。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3家以上(含3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在竞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减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在规定报价时间内最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具体报价时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三)发出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zgtgs.cn/)公告结果,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注:
1.上述内容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单独提供,也可在相关资格承诺函中一并进行承诺。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到期日17:00前,意向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与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531006093@qq.com。特别提示: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交纳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758 0013 2000 0017 68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七、竞价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竞价公告发布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
(二)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均签章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划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并将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未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通江县力迅交投运业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在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报价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报价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0.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报价公正性的行为;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在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后,将剩余部分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由采购人负责保证金处置。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划。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江县力迅交投运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5328292666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观音阁街18号(蜀景首席B栋2单元6楼)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27-5799203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龙泉名都饭店A3栋七楼